北京中考加分?5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中小學生取得國家級以上體育競賽成績,拿到二級國家運動員證書的初中生可以在中考中加分,拿到二級國家運動員證書的初中生可以獲得5分的加分。那么,北京中考加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北京中考加分政策
(一)合乎下面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20分給與照料:
1.義士兒女考生。
2.目前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辛遙遠地域、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規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與在高風險、高損害職位持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持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兒女與消防救濟人員的兒女,及其有兒女后曾在該地域與職位總計工作五年以上軍人的兒女與消防救濟人員的兒女。
(二)合乎下面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10分給與照料: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兒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兒女與致殘人民警察。
2.當仁不讓人員個人,及其因當仁不讓離世與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兒女。
3.目前出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下面戰役軍隊持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持續工作3年以上),及其有兒女后曾在出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下面戰役軍隊工作總計滿五年的軍人的兒女;
如今出任滅火救濟任務的總隊(含)下面部門持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持續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濟人員的兒女,及其有兒女后曾在出任滅火救濟任務的總隊(含)下面部門(或者出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下面戰役軍隊)工作總計滿五年的消防救濟人員的兒女;
如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辛遙遠地域及其解放軍總部規定的三類島嶼軍隊持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持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兒女與消防救濟人員的兒女,及其有兒女后曾在該地域與職位總計工作五年以上軍人的兒女與消防救濟人員的兒女;
因公犧牲軍人的兒女與消防救濟人員的兒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兒女與消防救濟人員的兒女與殘疾軍人;
在軍事訓練與實施非戰役軍事行動任務中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賞的軍人的兒女;平常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賞的消防救濟人員的兒女;
(三)合乎下面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5分給與照料:
1.歸僑(華裔)兒女考生。
5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中小學生取得國家級以上體育競賽成績,拿到二級國家運動員證書的初中生可以在中考中加分,拿到二級國家運動員證書的初中生可以獲得5分的加分。
法律分析:中考政策加分是指有一部分學生,享受中考加分。例如少數民族、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和傷殘人民警察、見義勇為人員本人,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等。
法律依據:《北京中考加分政策》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20分給予照顧:1.烈士子女考生。2.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和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二、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10分給予照顧: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和傷殘人民警察。2.見義勇為人員本人,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3.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的子女;現在擔任滅火救援任務的總隊(含)以下單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擔任滅火救援任務的總隊(含)以下單位(或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和殘疾軍人;在軍事訓練和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中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三、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5分給予照顧:1.歸僑(華僑)子女考生。
2023北京中考加分政策
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
1.烈士子女考生,在錄取時加20分給予照顧。
2.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10分給予照顧: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2)見義勇為人員、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3.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5分給予照顧。
(1)歸僑(華僑)子女考生;
(2)臺灣省籍考生;
(3)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4.軍人子女加分和優先錄取按照《北京衛戍區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3年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政聯〔2013〕1號)要求執行。
5.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加分和優先錄取按照《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應急發〔2019〕32號)要求執行。
6.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7.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則不再享受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北京中考少數民族加5分。根據查詢北京中考網官網顯示,北京中考少數民族加分政策是錄取時加5分給予照顧,包括歸僑(華僑)子女考生,少數民族,臺灣省籍考生等,所以北京中考少數民族加5分。
以上就是北京中考加分的全部內容,以北京市為例,根據《北京市中考加分辦法》,回族學生可以獲得10分的加分。具體來說,回族考生在中考中,只要達到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最低分數線,就可以按照成績加10分的標準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因此。